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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2024年(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赴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公派项目选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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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我院优秀学生及学者。

二、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1.留学单位: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Novosibirsk State University

(官网网址:https://english.nsu.ru)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2.留学单位: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Peter the Great Saint-Petersbur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官网网址:https://english.spbstu.ru)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3-12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实际录取人数以选拔结果为准。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2.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工作年限要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硕士,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6.本科毕设:原则上要求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专业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奖学金标准:

访问学者——1600美元/人/月

博士——1600美元/人/月

硕士——1300美元/人/月

本科生——1100美元/人/月

8.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博士/本科插班生:支持学生、学者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并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修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如英语授课,可在邀请信中注明。

9.该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曾参加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人无此限制;曾参加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2024年1月20日之前,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组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新国大/圣彼得堡-项目名称-学院-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zhuorong.li@nwpu.edu.cn。

(1)俄乌白项目选派报名表(文末下载)

(2)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中、英双语);

(5)学习计划(中、英双语,并需注明意向留学项目及时长,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6)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

咨询俄方意向导师及邀请函(可登录官网查询导师信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https://www.nsu.ru/n/,【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https://www.spbstu.ru/)。

2.2024年1月26日之前,西工大数学与统计学院进行简历筛选,组织专家面试(根据实际情况)并确定候选人进行公示。

3.2024年2月25日之前,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

4.2024年3月1-5日,候选人系统提交材料。

5.2024年3月10日之前,学院寄送纸质版材料至国际处。

6.2024年5月,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7.2024年9月,派出。

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五、网申流程及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传的材料要求为PDF格式,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如提供的材料以外语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或彩色打印照片页,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本科毕设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一年级起)(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7)学习计划(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需加盖公章)(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8)学习计划(外文及外方导师签字)(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正高级职称,不同单位,其中一人高校或科研机构,专用信函纸及专家本人签字)(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3.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在籍证明(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需加盖公章)(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8)学习计划(外文及外方导师签字)(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10)国内导师推荐信(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访问学者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9)其他材料包括:在研材料(科研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论文首页、高级研究学者所需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六、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拟2024年9月份之后派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俄语未达标的留学人员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凡通过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次年5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项目组、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7.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七、咨询方式

该项目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李老师88431692 (QQ:435306811)

国际合作处 张老师88492812


文字:肖曼玉 李卓榕

审核: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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