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22年11月8日下午13:00-20:00
2、复试地点:长安校区启翔楼357会议室
二、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将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保存考核记录等资料。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信息上传网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复试流程
复试组长根据考核顺序组织考生依次进行思想政治考核(2分钟)、专业外语水平考核(3分钟)及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0分钟),复试专家进行提问(5分钟)。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学业课程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
(2)学业课程成绩为课程平均成绩。
(3)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是否合格,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含学术能力),共100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指标情况,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年级学生。若报考导师没有指标可根据意愿更换导师录取,或推迟到下一年度录取。
(2)思想政治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 处置程序 | 备注 |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核查专家的打分表和成绩计算结果,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排序 | 核查过程由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督导组共同完成 |
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 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必要时与考生所在学院共同核实考生的材料真实性 | 核查过程由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督导组共同完成 |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 公布考生的基本申请条件,以示符合学校选拔条件 | |
投诉考核程序 | 提前向考生公布考核程序及复试流程,杜绝此类投诉 |
五、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含考核成绩)、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同时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监督与复议
申诉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31694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启翔楼334办公室